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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作為外星貴族老爺的寵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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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瑾,死在了二十九歲的尾巴上。

她工作繁忙,忙的每天脫發年紀輕輕差點變成禿頭,所以腦袋裏長了顆腫瘤也沒發現,等到實在受不了頭疼去醫院檢查的時候,已經晚了。醫生們鬥不贏那顆囂張的腫瘤,成功幾率小到幾乎沒有的手術理所當然的失敗了。

她生命的最後一刻是在手術臺上度過的,睜著將死的眼,鐘瑾看了一圈身邊晃來晃去的醫生護士們,感覺他們面色沈重的仿佛在參加一場葬禮,圍著棺材正看著往裏填土的那種。

而手術室外空蕩蕩的,沒有一個等待她出來的親人朋友。

混到這份上簡直慘。然而面對這種慘絕人寰的情況,鐘瑾卻差點忍不住笑出聲。這是一個多麽操蛋的世界啊,鐘瑾心想,房貸才剛還完,早知道買的房子享受不了幾天,她那麽急著攢錢買房幹嘛?躺著當鹹魚不是很好嘛。

可這世界上最令人覺得煩惱的就是‘早知道’。

要是早知道會得這破病,她就盡情享受人生去了。

或者再往前,要是早知道回來後生活這麽艱辛,她當初就留在外星球給人當寵物算了。

臨死前的鐘瑾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十二年前,心裏再一次後悔起自己當年的天真,好吧,她已經不是第一次後悔了。要是老天爺再給她一次機會,她保證絕對接受外星人糖衣炮彈的腐蝕,拋棄那點年少輕狂的臉面和中二自尊,做一個享受生活的資本主義寵物,每天躺著吃吃喝喝什麽都不用幹。

眼睛一閉,這輩子就悄無聲息的過去了。

鐘瑾出生於一個重男輕女之風最為盛行的年代,所以一生下來就倒黴的被不知道哪對不負責任的爹媽給扔到了村頭水井邊,讓她自生自滅。好在十二月的寒風沒有凍死她,她被路過一個好心男人收養了。

她的養父將她當成親生女兒一樣照顧,可惜在她九歲的時候養父發生意外去世,她的養母不喜歡她。在養父死後還願意養著她這個毫無血緣關系的拖油瓶,鐘瑾就對她那養母感恩戴德了,至於她將自己養到十六歲就撒手不管了的事,鐘瑾也實在沒有理由去怨她。

二十九歲的鐘瑾已經是個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上班的時候畫著眉毛,每天換不同顏色的口紅,燙著大波浪卷,是個抽煙模樣很性感的d罩杯大姐姐。下班後就是個踩著大拖鞋搬著腳丫,不穿胸罩,一身頹廢氣息坐在電腦前看喜劇片吃麻辣燙的糙漢。

與她十六歲時候的模樣,截然不同。

十六歲的鐘瑾雖然每天頂著養母厭棄的冷淡目光,但卻是個每天傻樂的元氣少女,一頭齊耳小短發十幾年都沒換過樣式,土裏土氣卻朝氣蓬勃,每天早上會對著太陽感嘆又是新的一天然後鼓勵自己要努力的那種。

就像後來幾年流行的那種偶像劇女主。

直到她的人生忽然一個大轉彎,迎來了莫名其妙的劇情展開,她在上學路上被外星人抓走了。

嗯,對,她被外星人抓走了。

不是開玩笑,雖然後來她回來後對別人說起,沒有一個人相信她,但這確實是真的。

她被長得像個路邊垃圾桶的外星人帶走了,等她醒過來人已經到了外星,和另外一些奇怪的生物一起,被擺在一個類似市場的地方販賣。

說到這裏就不得不講講鐘瑾的初戀了,就是把她買下的那個外星人。那個家夥貌似還是個外星貴族老爺,把她買回去是當寵物的。她當時年紀小見識少,又缺愛,而那家夥對她實在太好,所以不到一個月鐘瑾就單方面陷入愛河。

這下就糟了,想一想,哪裏會有人會愛上自己養的一只寵物?就算地球上那些被貓主子踩到頭上也不敢出聲的貓奴們,也不會想著要娶自家貓當老婆啊。於是面對這個悲慘現實的鐘瑾十分抑郁。

她是吃飯吃不下,睡覺睡不好,在陌生的環境中面對著各種陌生的外星人,對環境的不認同感,還有對於自己第一段感情的無望,不想當寵物的自尊心,這一切使她心靈上格外煎熬,在這種情況下,她越來越想念地球。

後來,沒過多久,她那位主人也許是覺得她再這麽憂郁下去會死,幹脆就把她送回地球了。從這一點上來說,那個外星人當主人還是相當不錯的。多年後撇開了戀愛腦的大姐姐鐘瑾每次想起自己當年的天真矯情,就感到一陣痛心疾首。

年輕人啊,總是覺得愛情大過一切,可是等到真正開始直面貧窮生活的時候才會發現,那點讓人輾轉反側的感情還比不上拿到手的三個月工資。

再後來,就是她的養母宣布不想養她了,她表示理解,開始努力賺學費,然後進入社會工作,忙碌十幾年買了一套房,手術失敗,死亡。

——

“你想重來一次嗎?”

“如果能重來,你會怎麽做呢?”

——

紅衣仙女兒啊,如果能重來一次,我覺得自己就留在外星人身邊,當個被資本主義糖衣炮彈腐蝕的寵物就挺好,不用工作有人養,天天無憂無慮的睡覺,無憂無慮的度過接下來短暫的一生,多好啊。

反正只要不愛他,我就堅不可摧啊。

——

“哦,原來紅衣仙女不是我做夢嗎?”鐘瑾晃了晃自己的土氣齊耳短發,看了看自己胸前還沒發育完好的小胸,差點哭出來。

“我他媽這是願望成真了啊!仙女的名字還沒告訴我,我該怎麽給她上香還願!”鐘瑾快樂的幾乎想去跑上三千米表達自己的激動,可惜她現在被捆著,沒法掙脫。

她現在所在的地方已經不是地球了,而是外星球。天上沒有太陽,照明的是十二顆不知名星球,從左邊的地平線上到右邊的地平線之間,十二顆星球每隔一段距離就有一顆,緩緩移動著,反正不管怎麽移動都能看到十二顆,光芒明亮的能閃瞎人眼。

捆著她的是個在市場上擺攤賣東西的老板,長成一棵樹的模樣,他(她?)把自己的根紮在紫色的土裏,柔韌的枝條綁著許多奇形怪狀的生物,鐘瑾就是那奇形怪狀的生物之一。

在她左邊被綁著的難兄難弟是一坨綠油油的果凍,上面伸出毛茸茸的小觸手,顫抖著往周圍發散,抖成了波浪。

在她右邊被綁的更結實的是一把面條,毫無動靜的垂在那裏。

外星人中的觸手怪是不是太多了?鐘瑾探著腦袋興致勃勃的把這個外星人市場上的攤子一一看過去。上輩子這個時候她光害怕了,根本不敢多看就被那個外星人主人買走了,現在變成老司機再來看之後,發現這些外星人還是挺有趣的。

瞧那邊那個擺攤的外星人老板,跟個球似得,身上坑坑窪窪全是洞,隔一會兒那些洞裏就噴出泡泡,簡直就是個大型的吹泡泡機。從他身邊走過去的各種外星人偶爾有拿著一個泡泡走的,嘿那泡泡還能拿在手上不破?

除了那些各種形狀的外星人,這片地方還有不少類似人類的外星人。四只眼八只眼十六只眼滿身是眼的都有,腦袋上長角,屁股上長尾巴的也有,多一對手一對腳或者多個腦袋的也不在少數。

看過一圈之後,鐘瑾為自己的好運氣感到嘆服,因為在這麽多奇形怪狀的外星人中,買下她的那位外星人完全就是地球人的模樣,雖然個頭實在太大了點,但至少沒有多出什麽奇怪的部位啊,多讓人有親切感。

想到馬上就要再見到他,還有點小激動呢。

“啊~怎麽還不來啊~”

鐘瑾癱在那等人,而她等待的人,此刻才剛剛來到這片市場入口。

“尼爾,你想買個什麽樣的寵物?”

“我不想買寵物。”

“你那麽喜歡打架,買個皮厚耐揍的包包星人回去怎麽樣?它們最老實忠厚,能陪伴主人一起愉快的玩耍喲~”

“我不買寵物。”

“那買個花花樹?不用你帶它出去玩,只要每天澆澆營養液就行了,你要是跟人打完架回家心情不好,就可以讓你的寵物給你開花看看~你喜歡什麽顏色的花花樹?”

“我不買寵物。”

“哦我明白了,那你就買個黏黏球蟲蟲,可以貼在身上讓它按摩,聽說超級舒服,芭娜娜就買了兩個,經常貼在胸前呢~”

“我不買寵物。”

“既然這樣那就買個……”

轟!

一聲巨響後,塊頭跟座小山一樣的壯漢被另一個壯漢一巴掌扇到了十幾米外的地上,原本在那擺攤的外星人老板們紛紛退開一圈,等那個壯漢沒事人似得爬起來後,才再次聚回原來的地方。

站在原地一臉暴躁的男人叫尼爾,他有一頭刺猬一樣豎起來的黑色短發,重瞳金色眼珠,兩米多高的海拔,活像一座兇神惡煞的鐵塔。身上穿著類似軍裝一樣的利落服裝,肩上胸前都是亮閃閃的金章,腰上插著七把金劍。就算不認識他的,看到這身裝扮都知道了,他是附近萊亞星系的貴族。

尼爾收回拳頭,扯了扯嘴角,很不耐煩的說:“我說了不買寵物。”

被打飛出去的那個話癆壯漢叫颯,他穿著和尼爾類似的衣服,身上也有金章和金劍。他笑哈哈的踩著小山一樣沈重的步伐走回來,“難得你願意跟我一起來寵物市場看看,買個寵物陪陪你又怎麽樣,你看看你一個人度過了這麽久了,難道之後也準備繼續這樣一個人過下去?”

尼爾冷哼一聲,滿臉想要毀滅世界的暴躁,“寵物什麽的太麻煩了!”

這麽說著的人,在走過半個市場,看到一個被綁在琉星人身上的生物後,忽然手指一指:“那是什麽?”

他的同伴颯順著他的手指看過去,聳聳肩說:“藍星人,非常脆弱,飼養起來非常麻煩,而且什麽功能都沒有,用的力氣大一點就會死,吃錯了東西會死,睡覺沒睡好會死,摔進水裏會死,總之一不小心就會死。最近咱們萊亞星系西邊的那些貴族們流行起來飼養這種藍星人寵物了,那些家夥們覺得跟我們這些東邊貴族不一樣,連養個寵物也要養這麽麻煩又沒用的。”

尼爾:“我要買這個。”

尼爾面不改色的打了自己的臉。

颯瞪大了銅鈴一樣的大眼,“我敢肯定,買回去一天就會被你弄死的,尼爾!”

尼爾又不耐煩聽他扯了,呼啦老大一巴掌又把他推到一邊,大步上前走到那個攤子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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